在高速公路上行駛900公里,竟沒找到一個能用的母嬰室。近日,有媒體報道,張先生帶老婆和3個月大的兒子開車走高速回老家辦事,中間路過和??苛私?0個服務區(qū),只有2個服務區(qū)設有母嬰室,其中一個并未啟用,另一個里面堆滿了雜物。
張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梳理媒體報道,很多商場、地鐵站、醫(yī)院、飯店等場所沒有設立母嬰室。而有些地方的母嬰室,有的被占用成了雜物間,有的甚至被當作吸煙室使用……2021年11月,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等15個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的《母乳喂養(yǎng)促進行動計劃(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公共場所母嬰設施配置率達到80%以上。但從目前來看,各地仍普遍存在母嬰室設置不足、設施不齊全,被不合理使用、占用等問題,距離計劃目標和公眾需求仍有較大差距。
一些地方的母嬰室成為擺設,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有關部門、單位對公共場所設置母嬰室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另一方面在于有關母嬰室設置的規(guī)定層級不高,且比較籠統(tǒng),缺少制約機制,造成落地困難。尤其一些商場、飯店處于黃金地段,寸土寸金,經(jīng)營者不愿騰出空間設置母嬰室,且出于管理成本的考量,即便設置了母嬰室,日常維護也往往不夠。
避免母嬰室設置不足或者淪為擺設,關鍵在于將母嬰室的建設上升到法律層面,靠法律的強制力予以推動落實。在這方面,廣東省廣州市的做法值得借鑒。2019年,廣州市出臺全國首部母乳喂養(yǎng)地方性法規(guī)《廣州市母乳喂養(yǎng)促進條例》,以立法形式明確了公共場所母嬰室的建設要求,并規(guī)定“公共場所建設單位未按照規(guī)定建設母嬰室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截至2022年,廣州共建成1300多間母嬰室,成為全國首個重點公共場所母嬰室全覆蓋的城市。
完善母嬰室設置是創(chuàng)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內(nèi)在要求。筆者認為,應盡快將公共場所母嬰室的建設要求和標準寫入法律法規(guī),提高全社會的重視程度,推動母嬰室成為公共場所的標配。同時,堅持政府主導、各方參與,全社會、各單位一起把這項利民生的好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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