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模糊出口遇壁壘 圣誕服裝是玩具還是衣服?
去年10月,杭州某經貿有限公司出口到西班牙的兒童圣誕老人服裝被西班牙海關扣留。該產品除了標簽不合格外,還不符合歐盟玩具安全標準的相關規(guī)定:用頭發(fā)或相似材料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突出于玩具表面5厘米;在燃燒試驗中,燃燒持續(xù)時間超過2秒,超過大限度的50%。
該標準是歐盟針對玩具安全制定的系列標準,由11個部分組成。其中,第2部分規(guī)定了所有玩具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種類及對某些小型火源的玩具之燃燒性能要求,并詳細規(guī)定了5 類玩具材料的燃燒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歐盟海關在檢測進口玩具時統(tǒng)一采用EN 71系列標準作為依據(jù)。
該公司生產的這批兒童圣誕老人服裝,由于達不到歐盟EN 71-2標準的要求而被扣留,該公司對此有不同意見。公司設計人員認為,兒童圣誕老人服裝主要用于節(jié)日期間,屬于節(jié)日和慶典使用的裝飾性物品,不應按照玩具標準進行檢測,而應參照服裝類產品標準。
為了澄清對該產品分類方面的模糊認識,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應對110”專家查詢了歐盟新舊兩種玩具安全指令。通過對比發(fā)現(xiàn),企業(yè)的意見具有一定合理性。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該產品不被視為玩具產品。由于兒童圣誕老人服裝(包括假發(fā)、胡須等)主要用于節(jié)日慶典,并且為裝飾性物品,可以不歸入玩具類產品。
然而,根據(jù)歐盟修訂后的玩具定義,該公司出口的兒童圣誕老人服裝(包括假發(fā)、胡須)亦可被歸入玩具類產品。理由是該服裝雖然設計為用于節(jié)日慶典,但14歲以下的兒童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可能使用該產品進行玩耍。
歐盟修訂后的玩具定義擴大了玩具的范圍,表達了這樣一種理念:對于歸類不明確的產品,出于保護兒童人身安全和健康考慮,應按照較為嚴格的標準進行檢測。
通過對本案例的分析,使企業(yè)認識到全面、準確、深入地掌握國外技術法規(guī)的內容,對于預防產品出口受阻具有關鍵性作用。
為有效幫助企業(yè)了解國外新技術法規(guī)、標準信息和市場準入等要求,規(guī)避技術壁壘,省標準化研究院組建了技術性貿易措施快速響應與服務中心,并將“應對110”系統(tǒng)向全省延伸。7月28日,技術壁壘“應對110”杭州下城工作站成立;10月19日,溫州分中心和樂清工作站成立,今后可就近為企業(yè)提供及時、有效、主動的解決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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