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關(guān)于兒童安全座椅法規(guī)的部分摘錄
澳洲法例——新南威爾士:
在車內(nèi)用手抱著孩童、嬰兒是違法行為;
多于一名孩童使用一條安全帶屬于違法;
如果在一個安裝了安全氣袋的前座乘客座位上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便是違法。
新西蘭法例:
5歲以下孩童必需使用合適的兒童安全座椅;
在有供應(yīng)的情況下,5歲至7歲孩童在車內(nèi)必需使用兒童束縛設(shè)備;
7歲至14歲孩童必需使用安全帶,如果車輛沒有安裝安全帶,孩童則必需坐在后座。
英國法例:
英國在2006年9月18日通過法例:
3歲以下孩童,3歲至12歲或135厘米以下孩童在車內(nèi)必需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或加高座椅。
例外的情況則包括:車輛后座沒有安裝安全帶;車輛是一輛出租車,或孩童需要在緊急情況下乘車。
香港也實行的這個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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